返回安徽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宣城市旌德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旌德县商务局(供销社)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2008-04-17 08:03  文章来源:安徽省旌德县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为切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力度,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商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皖商明电[2008]36号)和县政府《关于印发旌德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08]37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减少伤亡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商务流通领域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具体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信息报送工作由李羽成同志(联系电话:8601193)分管,俞小宁同志(联系电话:8601095)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专职信息员。
三、排查治理的范围
1、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2、加油站(点)经营设施。
3、华佳花炮公司储运、经营设施。
4、供销社企业、定点屠宰企业。
四、排查治理的内容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成立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事故报告、处理责任追究制度。
2、强化安全监控设施。有条件的经营单位和生产企业,要实现安全监控,不留死角;其他企业要对重点部门加强监控,覆盖率不得低于80%。
3、认真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确保安全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4、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快速处理机制。遇有突发事件,有序组织人员疏散,防止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5、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市场治安管理,维护正常交易秩序。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2月—4月):结合灾后重建工作,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抓紧整改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求整改企业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按期按质完成整改任务。加大春季防火工作力度,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整治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加大对加油站(点)、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监督力度,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抓好安全验收关,严厉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二)第二阶段(5月—8月):围绕汛期和举办重大活动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对节庆期间安全管理,特别是对举办重大活动的单位一定要制定周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提早进行各类突发事件演练。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火灾等重大隐患的场所,坚决停业、整顿或关闭。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的企业要加固经营设施,确保汛期到来前完善到位。
(三)第三阶段(8月—10月):围绕“安全奥运”和“十一”期间,全面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1、烟花爆竹企业、各加油站(点)要注意防火防爆、防泄露,及时排查隐患,加大治理力度。
2、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定点屠宰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进行隐患排查与整治,建立健全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
(四)第四阶段(11月-12月):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集中做好火灾防患治理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防火、防爆、防寒潮、防冰雪灾害等措施。配合公安、安监部门,督促商务系统各行业单位依法履行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全面排查治理影响冬季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开展安全检查隐患年回头看活动,巩固隐患治理成果。
各经营企业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要与安全监管各有关单位紧密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按县政府《关于印发旌德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08]37号)文件要求,填写8个统计表,并于每月25日(表7于10月25前填报)前上报县商务局。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凡是由于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经营企业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与规范安全管理,逐步实现商贸流通领域的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二OO八年四月十六日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采取积极有效措施 确保春耕生产用油    2008-04-12 19:38
安徽省旌德县调整生猪定点屠宰税费征收结构标准    2008-04-09 09:53
旌德县大力加强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管理工作    2007-08-28 15:17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安徽省商务厅 联系人: 柴化涛 电话: 0551-2831218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凌晓 电话: 010-51651200-607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